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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第D01版: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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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餘兩罪五月重審

楊明獲法官批准保釋

清洪(中)擔任楊明案件的律師

楊明在女友陪伴下離開法庭 (Tungstar)

楊明未回應記者提問,乘車離去。

打甩拒交血液樣本罪

楊明餘兩罪五月重審

楊明去年八月在香港山頂馬己仙峽道涉嫌駕駛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被控以下三項罪名:一、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二、不小心駕駛;三、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昨日案件繼續在東區法院審理。

楊明昨天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於下午一時五十分坐白色七人車抵達法院,並由經理人陪伴步入法庭。開庭後,法官就楊明第一項罪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作出判決,表示罪名不成立。至於他已承認的兩項控罪,代表楊明的律師清洪,以案中沒有死傷,及案件已對被告影響很大,並形容被告背景優秀,希望可酌情減刑,但法官則認為楊明的駕駛態度有問題,無死傷只是他好彩,因此宣判被告須還押等候背景報告,於四月十四日作出判決。楊明即時通過律師提出保釋並獲法官批准。

不過,之後案件峰迴路轉,楊明透過清洪律師向法庭推翻之前兩項認罪答辯,主要原因是律師團隊提供了錯誤法律意見,令當事人楊明錯誤理解以為第二項控罪不會被還押及判監,提出楊明向法庭申請推翻認罪,最後獲法官批准,這兩項控罪於五月十一及十二日重審。

楊明於下午四時三十分與女友莊思明十指緊扣步出法院,現場記者蜂擁而上提問,場面混亂。楊明只是勸喻大家小心及揮手示意,並沒有作出其他回應,之後乘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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