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扯下“人權”遮羞布
【本報綜合報道】據觀察者網、環球網廿三日消息:為期一個月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四十六屆會議即將在日內瓦閉幕。美國糾集加拿大、歐盟國家等在最後階段突然作了一個共同發言,鼓吹“人權高於主權”,公然挑戰不干涉內政原則。他們聲稱,國家主權原則不能保護有關國家逃避對其人權問題的審查,人權理事會有權在各國“不履行義務”時“採取行動”。這些國家終於說出“心聲”,迫不及待地扯下所謂“保護人權”的遮羞布。
美借人權干涉他國
報道稱,美國近期高調宣佈重返人權理事會後,一時間,西方國家和媒體紛紛頌揚“美國歸來”,似乎人權燈塔又亮了,山巔之城也不塌了。然而一個月不到,面對廣大發展中國家在人權理事會敦促美國等西方國家正視自身人權狀況,反對借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的正義呼聲,美國就按捺不住吐露了心聲:反省是不可能反省的,不干涉他國內政更是一天都做不到。此外,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此次在人權理事會上發言有一點是值得“歡迎”的,至少它不再遮遮掩掩,而是說出心裡話,清楚地表明人權是用來干涉發展中國家內政。
報道指,真可謂“直抒胸臆”:民主、自由、人權的“普世價值”是嘴巴上講講的,實際上還是要通過干涉內政來“幫助”他們看不順眼的發展中國家實現這些“普世價值”。這是再次昭告世界:那個動輒揮舞人權大棒干涉別國內政的美國,從未離開。
“人權高於主權”無法
報道指,從法理看,國家主權至高無上。不干涉內政原則深植於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容不得隨意被捨棄。
《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聯合國“是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規定:“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均無權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干涉任何其他國家之內政或外交事務”。
美國曾在發言中以《世界人權宣言》強調人權的普遍性為“人權高於主權”張目,卻無視宣言也明確強調:“這些權利和自由的行使,無論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
由此可見,“人權高於主權”既非國際共識,更無法可依,於理無據,以此來挑戰不干涉內政原則,可謂螳臂當車,痴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