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外僱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外僱早前拾獲他人遺留街上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日前被治安警截獲拘捕。
被捕內地女外僱約五十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十一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居民報案,指早前乘坐電單車落車時,疑不慎遺失一部價值九千澳門元的手提電話,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女子為犯案目標。本月十四日,涉案女外僱經關閘入境時,被警員截獲拘捕。經查問,有人供認在案發當日途經一地點時,發現地上有一部手提電話,因一時貪心拾走並據為己有,之後將手提電話帶回住處留待日後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