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籲勿借社交平台帳號免受騙
【本報消息】司警局訊:近日司警局接獲本澳學校反映,指有學生透過網絡社交平台知悉有人欲租用他人的網絡社交平台帳號,遂將其社交平台帳號出租以圖獲利,及後發現被不法之徒以其名義,向通訊群組內的朋友借錢,藉此詐騙。
局方在此呼籲網絡使用者須提高防騙警覺性,切勿隨便輕信網絡資訊,更不應將個人社交平台帳號密碼透露他人或交出帳號予他人使用,以免重要個人資料外洩或被不法份子用作犯罪。
防範建議:
1. 切記互聯網為虛擬世界,任何人均可虛構身份;
2. 若有網友要求借用或租用網絡社交平台帳號,應一口拒絕;
3. 不要在網上、尤其是向陌生人隨意披露個人資料,或借出照片供他人使用;
4. 為網絡社交帳號進行隱私設定,以限制能閱讀個人資訊的人群;
5. 不要開啟或轉寄來歷不明的連結,即使收到由朋友寄出的連結或檔案,開啟前亦要先向朋友核實真偽;
6. 切勿隨便應網友要求提款或轉帳,慎防被詐騙;
7. 將防騙訊息轉發,提醒身邊親友慎防受騙;
8. 如懷疑被騙,請致電本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7777 或報案熱線993求助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