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説的比周之人
《管 · 重令》:“為上者不明,令出雖自上,而論可與不可者在下。夫倍上令以為威,則行恣於己以為私,百吏奚不喜之有?且夫令出雖自上,而論可與不可者在下,是威下繫於民也。威下繫於民,而求上之無危,不可得也。令出而留者無罪,則是教民不敬也。令出而不行者無罪,行之者有罪,是皆教民不聽也。令出而論可與不可者在官,是威下分也。益損者無罪,則是教民邪途也。如此,則巧佞之人,將以此成私為交;比周之人,將以此阿黨取與;貪利之人,將以此收貨聚財;懦弱之人,將以此阿貴事富便辟;伐矜之人,將以此買譽成名。故令一出,示民邪途五衢,而求上之無危,下之無亂,不可得也。”
文章説:如果君主昏庸,法令雖然由上面制定,但審議與執行與否,完全在於下面的官僚,他們陽奉陰違,玩忽職守,任意妄為,務求達到他們自己的利益,這樣君主的權威便受到牽制,欲安而無危,難矣。法令發出而按下不執行者無罪,政令君主失信於百姓。相反,執行法令者卻有罪,擅自增減法令者無罪,百姓不知所從而入歧途,由此奸詐巧佞之輩於是結黨營私,貪婪之徒受賄斂財,懦怯之人,只會逢迎富貴,諂媚自誇者則沽名釣譽。所謂“法令”一出,無疑是給百姓指示五條邪路,欲民安而不亂,難矣。
文章説到,“比周之人,將以此阿黨取與”。比周,就是結黨營私。東漢桓帝時,宦官勢盛,士大夫李膺等疾之,捕殺其黨,宦官乃言膺等與太學士為朋黨,誹謗朝廷,辭連二百餘人,禁錮終身,歷史上稱為“黨錮之禍”。
歐陽修《朋黨論》謂:“為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眞朋,則天下治矣。堯之時,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為一朋,君子八元八凱,十六人為一朋。堯時天下大治,及舜自為天子,而臯蘷稷契等二十人並列於朝,更相稱美,更相推讓,凡二十二人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
《管》説的“比周之人”,卻是“山頭主義”的“朋黨”。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