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十三歲童涉殺鄰居藏屍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網、《新京報》十五日消息:陝西省勉縣昨晚就“陝西六歲男童遭十三歲鄰居殺害”一案發佈通報稱,經公安機關查明:作案人楊某(男,十三歲)、被害人王某(男,六歲),二人為同組鄰居。二月十七日傍晚六時許,楊某趁家中無人,將王某誘騙至自己住處加害並藏屍。
經查,二月十七日勉縣勉陽街道某社區男童王某失蹤後,勉縣警方立即組織警力全力調查搜尋,於三月四日下午四時三十五分在該街道同社區楊某住處發現王某屍體。認定為一起刑事案件,確定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目前,案件辦理和善後事宜仍在進行之中。
勉縣官方表示,該案的發生令人痛心和惋惜,對被害人親屬深切慰問,由於案件被害人和作案人均為未成年人,對案件相關信息依法不予公開。
三月一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刑責年齡從十四周歲降至十二周歲。楊某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有律師表示,由於案件發生於二月份早於三月一日,我國刑法有“從舊兼從輕”的適用原則,楊某因此或將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民法典》,需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