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先消費後優惠”質疑
李司:按需自主消費
【本報消息】政府將推出電子消費優惠,未有沿用前兩輪的電子消費卡方式。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去年五月及八月推出兩輪電子消費卡,是希望為市場注入資金,屬應急處理。疫情持續時間預計較長,過程亦有波折,估計今年復甦需時,“部分問題需交由時間解決,部分問題則靠方法。”去年電子消費卡是政府帶動需求,今年則是要提振,“今年不是政府要做甚麼,而是大家要做甚麼。”故政府透過優惠措施鼓勵消費,帶動內需,穩住經濟,保住大家飯碗。
促內循環配合復甦
李偉農指出,去年九月廿三日“自由行”有序恢復後,本澳進入復甦初步階段。但外圍環境不確定時,就要建立內循環機制,故推出新措施配合復甦過程。強調市場要有信心,尤其是疫苗已開始注射及普及。
多位記者昨日質疑“先消費,後獲優惠”的方式。李偉農形容居民可“用腳決定自己的消費選擇”。重申每個人都是獨立消費者,無須勉強一定要消費多少金額,要按照自己需要決定消費。
移動支付用者百萬
提到本澳市面現有八家移動支付機構,去年電子消費卡的契機令移動支付進一步發展,支付機具已普及市場。不計算電子消費卡,去年本澳移動支付交易金額達六十三億元,相等於一九年的五倍、一八年的七十一倍,可見移動支付在澳逐步普及,且速度越來越快,目前實名與未實名登記的使用者逾一百萬。未來“電子消費優惠”透過實名機制消費,其實亦方便政府監管。
移動支付機構會否收取行政手續費?他稱,將按市場運作收費,因為不收費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