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轉嫁僱主墊支30%職介所或結業
【本報消息】 職業介紹所業務法將於本月十五日起生效。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新法禁止職介所提早向外傭收取服務費,或因此令職介所將費用轉嫁到僱主身上,促使更多僱主自行聘用外傭;又或衍生“地下中介”,加速結業潮的發生。他料未來一年會有三成職介所結業。
歐陽廣球表示,疫情關係,東南亞地區人員禁止入境澳門。這一年來為僱主代辦續期為主,惟“街坊生意”,入不敷支。加上職介法即將生效,疊加效應,“鹽水都冇得吊”,生意相當慘淡。
他認同新法要求職介所張貼清晰收費表,以及每一家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的營業場所,均須至少有一名具備有效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的人士駐場擔任該職務,並設有監察制度,提升整體職介所的水平及服務,更專業化。
但新法部分條文卻未有聽取業界意見,困擾業界。如向外僱收取服務費設有上限,規定不能超過僱員勞動合同首月基本報酬的百分之五十,且有關費用僅可於勞動關係建立六十天後才可以向外僱一次性收取。
地下中介扼殺營運
他指出,兩個月後職介所才能收取外僱的服務費,或令職介所將費用轉嫁到僱主身上,促使僱主以另一方式聘用外僱,如透過鄉里、家傭的朋友,僱主自行於相關部門辦理外僱工作證明文件,然後寄回當地,由外僱自行辦理簽證來澳,以減低費用。
再者,現時亦衍生不少“地下中介”,僱主可授權處理相關申請。這些“地下中介”並不需要成本,如場所、考核、證照等。現行法律是准許任何人為聘請家傭辦理手續,嚴重影響正規職介所的營運。他指出,業界經正規途徑引入已培訓的家傭,成本最少六千元。
新法即將生效,他呼籲業界遵守,以令新法順利過渡。但期望當局執法初期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多聽業界意見,定期檢討法律,適時修正以令業界、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