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申請表最遲六月十五日交選管會
直間選組別組織工作啟動
【本報消息】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訊: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在直接選舉中只有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間接選舉中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十一)日起提供《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供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索取。
《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可於今日起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索取或透過選舉網頁(www.eal.gov.mo)下載,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須於六月十五日或之前,將有關申請表送交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以確認其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
直接選舉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分為兩部分:“提名委員會資料”和“選民的聲明”。在“提名委員會資料”內須填上提名委員會的中、葡文名稱和中、葡文簡稱,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員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此外,提名委員會亦須提供其彩色和黑白標誌。
直選提名最少三百
根據選舉法,直接選舉的提名委員會最少由三百名、最多五百名已被登錄於二○二一年一月份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之選民組成;組成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均須在申請表第二部分“選民的聲明”列明其姓名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並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式樣簽署。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及支持一份候選人名單,所以選民簽署時必須謹慎,違反有關規定人士有可能會被處罰。
間選兩成法人組成
間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最少由該選舉組別被登載於本年一月份公開展示的法人選民登記冊的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間選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需由法人指派的代表簽署,並列明法人的名稱及登記編號,以及指定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
確認後交名單政綱
直選和間選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均附有“提名委員會確認須知”,填寫申請表前應先細閱。
候選人須聲明效忠
提名委員會獲選管會確認其合法存在後,才可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最遲的提交期限為七月五日,同時需存放兩萬五千元保證金,每一候選人須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