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代倡立法反職場歧視婦女
女性能撐半邊天,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容永恩聯同林笑雲、何雪卿、吳小麗提出改善女性職場歧視問題的建議。四人建議,要進一步完善反職場歧視的立法工作、婦女教育培訓體系,以及立體化婦女法律權益保障體系。
她們建議,第一,進一步完善反職場歧視的立法工作。為此,建議研究制訂嚴密及具前瞻性的《反就業歧視法》,針對當前突出的婦女就業歧視問題作出規定,明確對婦女就業歧視的概念,在法律中為“對婦女的歧視”訂定綜合性的定義,該定義應能夠覆蓋生活各領域中直接及間接的、基於性別的歧視。
同時,法律條款應輔以相應的實施機制和懲罰措施,包括設置反歧視專門機構和糾紛的處理機制,保障婦女在遭受職場歧視後能夠獲得有效救濟途徑,以彌補原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勞動法》上對保障婦女職場歧視的不足。
第二,進一步完善婦女教育培訓體系,充分運用好婦女人力資源。建議積極構建全方位婦女教育培訓體系,鼓勵更多在職或非在職的婦女,積極主動地學習掌握新的科技知識和科技技能,以適應變化的環境和形勢,將豐富的婦女人力資源,轉化成為強大的人才資源。
第三,進一步立體化婦女法律權益保障體系。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的精神,“十四五”時期將推動實現婦女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通過完善工資制度和要素使用權、收益權縮小兩性收入差距,提高婦女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和保障水平,促進婦女參與經濟活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