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緩衝區廣告指引下月實施
文遺委:清晰指引明確分級要求
【本報消息】文化局更新文物及緩衝區廣告招牌安裝指引將於下月起實施,有文化遺產委員及廣告業界認同指引對社會有正面作用,冀當局舉行有關說明會。
文化遺產委員譚志廣認同當局優化更新文物及緩衝區廣告招牌安裝指引,過往對歷史城區和文物緩衝區的招牌廣告設置規定較“籠統”,新指引相對原指引更清楚及明確分級要求,尤其是在重要的世遺區、重要的風貌歷史街道執行較嚴格的廣告招牌規定,而作為緩衝區的部分街道,可適當放寬相關要求,符合澳門實際情況,以平衡社會的營商需求。
另一方面,指引亦指出樓宇地面層以上裝設的廣告招牌和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廣告招牌等不適用,建議當局適時開展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廣告招牌的普查工作,明確不適用的招牌,避免社會大眾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同時可讓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廣告招牌成為澳門的景觀部分,形成城市形象。最後,他又稱指引取消招牌廣告設置範例示意圖,建議當局以附件形式再次展示。
澳門廣告商會主席黃義滿認為清晰指引對社會有正面作用,希望政府能多與業界溝通。他認同繼續禁止文物和緩衝區設廣告,但建議參考歐洲一些地方允許文物修建時可在遮蓋保護膜上設特定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