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申請保釋被拒
港男還柙涉十九違國安法事件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香港男子馬俊文去年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三月二日在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當日第三次申請保釋被拒,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二十六日再審。
被告馬俊文報稱無業,被控在去年八月十五日至十一月二十二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被告自去年十一月被捕後,一直還柙候審。
被捕逾十七次
法庭上,控方指,被告涉及十九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事件,至少被拘捕過十七次,包括多次在各商場等公共場合高叫口號涉煽動“港獨”,並獲他人和應;亦曾煽動市民於特定日子聚集搞事。
被告早前兩度向法院提出保釋申請均被拒絕。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的情況未有太大改變,第三次拒絕其保釋申請。由於被告正在等待法律援助結果,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二十六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