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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第A06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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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諮委倡大數據監管危險品

離島社諮會昨舉行平常會議

消防局代表向委員介紹新法

(左起)黃梁君、林家全、劉鳳鳴接受訪問。

聽取消防局代表介紹法律制度

社諮委倡大數據監管危險品

【本報消息】離島社諮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由消防局代表向委員介紹正在諮詢的《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局方表示,會定期巡查密集式存放危險品的倉庫,未來建成的危險品儲存倉需要收費,但為鼓勵業界使用,費用不會高;至於儲存倉何時建成,正與工務部門密切溝通。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石排灣綜合服務大樓六樓禮堂舉行,社諮會召集人戴祖義,副召集人林家全、劉鳳鳴、吳超偉主持,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法律輔助處長李寶佳、設施檢驗處代處長尚樺等介紹有關法律諮詢情況。

逐建持證上崗制

劉鳳鳴議程前發言就新法建議:一,利用大數據對入口易燃易爆又或具毒性危險品的儲存、運輸、經營、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實現危險品來源、去向、狀態可溯可控,做到部門間互聯互通,有意外可以找到根源,防止類似意外再發生。 二,相關駕駛員、裝卸員、倉儲員定期接受危險品運輸、搬運、儲存等相關安全知識培訓,逐步建立持證上崗制度。三, 危險品儲存倉及運輸車輛,需持有相關牌照營運,並設立定期查察機制。四,制訂危險品倉庫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指南、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並希望政府盡快向專屬部門、經營者、從業人員、市民宣傳新法,明確相關責任;也讓市民知悉相關危險品不可存放在家中。

會後,劉鳳鳴、林家全及委員黃梁君受訪表示,消防局稱會定期巡查密集式存放危險品倉庫,日後建成危險品儲存倉需要收費,但費用不會高以鼓勵業界使用。對於有委員關注若法律生效後,儲存倉仍未完全建成,危險品應如何存放。當局回應計劃先安排已完成建設部分區域,用作存放風險較高等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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