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制度修案月內簽意見書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下午四時繼續審議涉及一九五(第三級別職程)與二六○(第四級別職程)合併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訂案。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秘書黃潔貞會後表示,政府與立法會顧問就法案條文進行多次會議,對條文重新編排及調換次序等,使法案行文更暢順,並將二十條法律分為五章,較以往更清晰。二常會正整理法案意見書,估計可於本月二十日前簽署意見書,提交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
陳澤武、黃潔貞介紹,法案涉及撤銷六個一般職程和四個特別職程,亦取消了第三級別職程。關於轉入制度,法律生效日起八年內展開,原行文表述為八年內定期開考,經修改為八年內每年開考。另外,亦修改了關於典試委員會人員超時工作補償的表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