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牌車入琴六條件符一即可
【本報消息】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第五階段申請條件,經報廣東省政府批准並獲澳門特區政府同意,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只要符合下列六種條件之一,均可申請辦理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一、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註冊設立一家獨立法人公司,在橫琴具備實體經營場所並已實際運營開展業務,允許申請三個以內澳門機動車進出橫琴資格。
二、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新區購置房地產(獨立車庫除外),允許每個單位申請一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
三、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並在橫琴繳納社保,允許申請一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
新增配額先到先得
四、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屬於橫琴新區引進特殊人才,或與橫琴新區管委會(及下屬國有企業)有合作協議的澳方派出機構派駐橫琴的工作人員,憑澳方派出機構和橫琴新區管委會政府部門(及下屬國有企業)出具的證明材料,允許申請一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
五、澳門機動車所有人為年滿十八周歲的澳門居民,允許申請一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使用此款申請條件辦理的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總量不超過五千個,先到先得。琴澳政府部門可根據橫琴口岸的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況,制訂當前季度可供申請的配額數量,報琴、澳兩地政府同意後公佈實施。
有需要公務車可辦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及下屬機構,允許為其所有的澳門公務車輛申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居民如需辦理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請或諮詢信息,可登陸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通關申請網站(https://tgsq.hengqin.gov.cn),或致電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報大廳諮詢熱線(0086-756-8841835、0086-756-8841875)。辦理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車輛邊境通行證)事宜,可瀏覽澳門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或致電澳門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