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諮委:完善山體保護法規
【本報消息】就有人於路環疊石塘山非法挖掘山泥搭建單車跳台,市政署市諮委李良汪表示關注,指非法挖掘山體需負法律責任外,對野生動植物的棲息與生長均造成嚴重影響。
李良汪指出,除是次有人非法搭建單車跳台事件外,過往亦曾出現非法開墾山體放置健身器材等情況。本澳地小人多,面對土地利用率幾近飽和的現實情況,各類公共或民生服務均有用地需求,如何更好地善用或臨時利用現有土地資源,值得政府深思。
綜觀《土地法》就國有土地的管理與利用方面,設有九大原則,當中包括確保適時合理使用土地,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的“切實有效利用土地原則”。
他又指,現時依法收回的批給失效土地,總面積超過三十一點九三萬平方米(約四十五個國際標準足球場),連同收回的被非法霸佔地,本澳現時已有一定數量的土地儲備資源。
為此,他建議當局對現有土地資源作深度審視,加強善用未明確利用規劃的土地,如考慮建成臨時性的運動、綠化及康體設施,滿足居民康體需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避免“二次閒置”。呼籲全社會共同守護及保育土地資源,勿因個人喜好作出任何影響或破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