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換屆前完成審議中法案立法工作
立會:不斷完善依法治澳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中午十二時半舉行傳媒春茗。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致詞表示,今年是澳門立法會換屆之年,在本會期餘下的時間內,立法會將繼續竭力履行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職責,配合政府,做好審議法案的工作,希望爭取在僅餘的近六個月內,完成正在審議的各項法案立法工作。
高開賢指出,立法會作為特區的立法機關,主要被賦予立法和監督職能。為履行有關職能,立法會第三會期,即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去年十月十五日,立法會一共通過了廿五個法律、一個決議。總共召開了三十五次全體會議,當中包括十次口頭質詢大會,處理了議員向政府提出的八十五份口頭質詢,收到書面質詢六百九十六份,三百二十五份議程前發言。三個常設委員會總共召開了一百二十四次會議,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和三個跟進委員會一共召開了三十五次會議。
十二法案正細議
隨着第四會期的展開,本屆立法會的工作進入最後階段。立法會第四會期的首四個月,即去年十月十六日至現在,通過了七個法律,召開了二十次全體會議,當中包括四次口頭質詢大會,處理了議員向政府提出的三十七份口頭質詢,收到書面質詢二百七十九份,一百五十三份議程前發言。三個常設委員會總共開了七十次會議,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和三個跟進委員會一共召開了十二次會議。
法案方面,目前已經獲得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正在三個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審議的共有十二個法案。
疫下各工作平穩
高開賢提到,去年初,本澳面對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為有效防控疫情,做好特殊時期的防控及保障工作,立法會與其他公共部門一樣,工作曾一度受到短暫的影響。在中央政府關心和內地大力支持,以及特區政府迅速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的情況下,澳門特區迅速控制疫情的擴散。在確保所有人員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推進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展開,並將立法會正常運作期延長一個月,以彌補因疫情而耽誤的時間。
因此,立法會在第三會期及本會期內能取得各項工作成果實屬不易,這是立法會全體議員及輔助部門全體工作人員履職盡責和辛勤工作的結果,是立法和行政之間相互配合和積極協同的結果。同時,一直以來,有賴各傳媒不畏辛勞,時刻關注及支持立法會的工作,及時向社會大眾報道議會的工作情況。
堅守基本法原則
高開賢稱,澳門回歸以來,立法會一直堅守基本法並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在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政治體制下,竭力履行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各項職責,力求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方針。立法會在歷任主席及各屆全體議員的共同努力下,已建立並逐步完善立法會的運作程序及制度,在實踐中建立一套與政府之間和諧互動的工作模式,確保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順暢運行。
未來,立法會將加強立法工作,不斷健全完善依法治澳的制度體系,以配合政府依法施政。同時,將不斷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本着求真務實的精神,使立法會的各項工作日臻完善,從而充分顯示特區制度的優越性,為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和居民的安居樂業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