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囚兩年半 緩刑三年
越女收留逾期入境者罪成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一宗收留罪案,一名越南女子涉向逾期留澳人士出租房屋,從中不法獲利。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收留罪成,判囚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被告向他人出租房間時,沒有着對方出示居留澳門狀態的證明,把相關單位租予非法留澳旳人士。法官認為,被告為了不法獲利,對犯法的人採取包容態度,不法程度高。裁定其一項收留罪成,判入獄兩年半,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