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政府高層聘用顧問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規定除非獲行政長官批示例外增加,各司長辦公室顧問不得超過五人。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指出,大多數司長辦公室的顧問人數均超出法定上限,促請政府提升特首辦及司長辦顧問聘用和運作透明度。
蘇嘉豪表示,現行“通則”未有進一步具體表述顧問的職務內容和責任,也沒有規範行政長官和各司長訂定不同薪俸點的依據,各顧問的實收薪俸點甚至無公開。
截至今年二月二十二日,除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五人,行政法務司長辦十二人、經濟財政司長辦十五人、保安司長辦十人、社會文化司長辦九人,司長辦公室的顧問人數,均經行政長官例外批准超出法定上限。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未有法定人數限制,現時也有十二人。
倡公佈學歷簡歷
他要求政府交代現時有何內部和外部機制監察辦公室顧問的實際職務內容和責任,以及評量其對政府施政的效益;會否修改現行規定作針對性完善?會否修改規定,要求於辦公室顧問的委任批示內,一併公佈其被委任的依據及學歷和專業簡歷?
對於大多數司長辦公室的顧問人數均超出法定上限,由行政長官批准增額的例外規定變成常態。為了避免濫擴顧問人數,政府會否更嚴格審視各司長辦公室的顧問實際需求?若要例外增額,會否一併公佈相關具體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