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男友假裝跳河自殺
蘇女落水救人溺亡
【本報訊】據《瀟湘晨報》廿一日消息:情侶拌嘴,男子李某酒後假裝跳河自殺,大他十一歲的女友孫某聞訊趕到後,明知自己不會水,還是下河相救,結果卻是她被男友拖至深水區導致其溺水,屍體六天後方才浮出水面。此事到底是意外事件還是一宗刑事案件?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二十日消息稱,該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李某提起公訴,李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淮安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一九九九年出生的寶應男子李某在淮安市區某酒吧上班期間,經人介紹,與同在酒吧上班、大他十一歲的女子孫某成為男女朋友關係,雖然有年齡差距,但兩人在相處過程中除了因李某會賭博而拌嘴外,還算融洽。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凌晨三時許,兩人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下班後相約到某酒店喝雞湯。其間,孫某發現男友李某的微信聊天記錄裡有前幾天賭博的信息,兩人為此事發生口角,孫某一氣之下離開酒店。李某覺得自己很沒面子,在步行回家路過淮安裡運河常盈橋附近時,產生跳河嚇唬女友的想法,便告知女友自己要跳河,在錄製準備跳河的視頻發送給她後,李某從橋欄桿上下來並翻過護欄進入裡運河。
被男友強拖深水區
李某其實並不想跳河自殺,當他自己走到深水區時,他緊緊抓住橋墩處一個凸起的鋼筋,等待女友的到來。果不其然,李某聽到孫某在岸上的呼喊聲,但他並沒回應。站在岸上的孫某見狀,也顧不得自己不會游泳,跳入河中,準備拉李某上岸。此時的李某似乎聽到孫某一句“要死就一起死”,於是採用拖拽的方式強行將孫某拖往深水區,很快,二人在水裡失去平衡,李某抱住鋼筋將頭伸出水面,被人拉上來,而孫某則被湍急的水流衝走,直到二月八日上午七時許,孫某屍體在常盈橋東側中州島附近被發現。後經鑒定,孫某符合溺水身亡。
故意殺人囚12年半
據承辦此案的淮安市檢察院檢察官介紹,該案在處理過程中,對李某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以及如何承擔刑事責任,存在三種分歧。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是意外事件,因為李某本人也不會游泳,無救助能力,造成孫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因此李某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種觀點認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認為李某與女友向來關係較好,只是因瑣事賭氣,而主觀上並不想孫某死亡,只是為了嚇唬一下女友而已,對於女友孫某死亡屬於過失心態,因為飲酒後判斷力下降,輕信不會發生溺亡結果。
第三種觀點認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孫某的死亡與李某的行為之間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李某第一次進入深水區對水深等情況有明確的認識,酒後滋事強行將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區後便放手,說明其主觀上具有放任的間接故意,構成故意殺人罪。後經淮安市中院審理、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