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執交通違例保安全
本澳去年檢控交通違規五十五點一萬宗,九成屬違泊,其次是超速、衝紅燈等。當中衝紅燈三千五百宗,較前年增近五成。交通意外總數約一萬○兩百宗,無保持車輛間安全距離、亂切線、不讓先等佔六成,反映居民的交通意識仍有待提高。
交通意外一宗也嫌多,去年死亡事故共五宗,其中司機、行人各兩人。“馬路如虎口”,共建安全行駛環境,政府相關部門、駕駛者及行人均有責。
當局有必要檢視多個交通事故主要路段,交通配套是否需改善;以及加強執法,建議修法增加懲罰,以加強打擊涉及危險駕駛的行為,如將現行“如果在兩年內重犯衝紅燈,最高科處罰金一萬元,以及禁止駕駛六個月” ,加碼至在一年內重犯須停牌一年。再者應與學校、社團、企業合作,加強宣傳教育交通安全意識。少數年輕人為了追求激情和速度,不顧他人安危,時常超速,建議強制於購買車輛後須安裝超速警報器,警報器的聲響可降低超速的興致,減少超速。
行人違法過馬路有六百七十宗,比前年雖有大幅度下降,但人人都應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己以及他人安全。
蔓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