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貴利販吸毒等潛逃 內地再故意傷人判囚
粵昨向司警移交通緝犯
【本報消息】涉貴利、吸毒及禁用武器案的五旬本澳男子,潛逃內地後又因故意傷害被判刑。昨日在內地刑滿出獄,由廣東警方移交澳門司警,即時被送往路環監獄服刑。
內地出獄移交本澳
涉案男子姓藍,五十九歲。昨日中午十二時半,廣東警方與澳門司警在拱北口岸入境車道移交藍某。司警表示,一七年底接獲檢察院要求,把被初級法院判刑的藍某送往路環監獄服刑,司警經調查發現藍某不知所終。一九年初,司警接獲內地警方通知,藍某在內地觸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兩年徒刑,刑期至昨日屆滿。司警經與廣東警方聯繫,昨日待藍某在內地出獄,即由廣東警方將其移交本澳司警跟進。司警隨即將藍某送往路環監獄服刑。
返澳後無出境記錄
司警資料顯示,藍某一五年五月起,多次涉及販毒、吸毒、禁用武器及暴利等罪,被法院合共判處三年三個月徒刑。藍某因此被法院通緝。司警翻查出入境資料,發現藍某最後入境本澳時間為一七年二月,其後無任何離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