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藏爆炸品武器受審一還柙
【中新社香港十日電】香港警方日前在粉嶺拘捕兩名男子,他們涉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該案十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辯方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五月五日再訊,一名男子須還柙。
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程式設計師的黃智榮(四十二歲)和報稱裝修工人的張煜球(六十二歲)。
其中,黃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其今年二月八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對出近馬適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管有十七點四公斤的硝酸鉀、約二點八公斤的氧化鐵、約一點八公斤的鎂、約一點一公斤的鋁、約四公斤的硫磺、約一點五公斤的煙火棒、約二百六十克的鞭炮、三套無線電遙控裝置、一條USB線和兩個電子磅。
張則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他被指於同一日,在粉嶺聯捷街榮福中心一個單位,管有六十九枝箭、四十五個箭頭、五把弓、兩支電槍、八支伸縮棍、一個鉗及一套螺絲批。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五月再訊,以等候警方的爆炸品與化學物品化驗報告,及被告的手機記錄等。候審期間,黃須還柙,張則獲准以五千港元保釋。
原料疑供黑暴
警方介紹,根據線報,案件涉及有人計劃在農曆新年前,向香港本地激進暴力分子提供爆炸品原料,作“血腥抗爭”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