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五富少性侵女同學賠錢免囚
民眾怒爆:司法不公不義
【本報訊】據中時新聞網十日消息:台北市五名富少犯下集體性侵女同學惡行,其中四人認罪並賠八十萬元(新台幣,下同)和解,在女同學媽媽同意下,獲判緩刑免關。判決曝光後引發民眾激烈討論,憤怒批評“這是甚麼爛法律制度”、“台灣的法律就是少了鞭刑與宮刑”、“難怪要私法正義”。
集體猥褻性侵同學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當時還是大學生,二○一九年八月大學畢業前夕,受楊姓男子邀約,與曾經同窗的鄧姓、劉姓、鄭姓及施姓男子一共五男一女聚會慶祝畢業。其中鄧男心儀女同學已久,把她當女神看待。
一群人先到一家酒館喝酒,然後又轉往KTV續攤,女同學醉倒包廂意識不清,五男竟對她集體猥褻、性侵,鄧男還說出“可以輪流”等不堪入耳的說話。
四人賠八十萬和解
開庭時,除鄭男外,其餘四人都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和解,但被害女同學當庭崩潰痛哭,甚至出現猛踹桌椅等失控行為。最後女同學母親出面,向法官表示願给被告緩刑機會。
最後四男賠了八十萬元和解,皆獲判緩刑免坐牢,僅鄭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十個月、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三個月並得易科罰金九萬元。可上訴。
狗屁法律針對窮人
這宗判決引發社會激烈討論,中時新聞網讀者痛批:“這是甚麼爛法律制度阿?難怪有錢人犯罪能為所欲為阿!”、“這是狗屁法律,它針對窮人,而不用於富人。如果你有錢,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只能期待把霸凌人打斷手的正義之士。”、“難怪現在越來越多‘私法正義’,因為台灣的司法已經不公不義,老百姓只好自立自強,用自己的力量去對抗!”。
女權運動口號騙票
更有讀者說:“台灣的法律就是少了鞭刑與宮刑,就算緩刑也該被鞭個五十下,保證終身不敢再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真的會玩掉政權和玩掉人性的。”“司法改革、女權運動原來只是騙選票喊口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