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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第B02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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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危野生植物禁攜帶入境

許治煒

居民昨起可攜帶符合規格的景觀植物入境

年花重逾五公斤須接受檢疫

瀕危野生植物禁攜帶入境

【本報消息】農曆新春將至,市政署昨起一連三天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在關閘口岸旅客入境通道設置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

截至昨日下午五時,當局共提供四百三十九次的現場檢疫服務。市政署重申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只設於關閘口岸,為方便居民歲晚於內地購買個人自用年花回澳佈置家居。未經許可的瀕危野生植物,不能攜帶或郵寄入境。

昨日上午,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許治煒聯同多名義工到關閘一帶了解情況,期間接獲部分居民反映稱,不太清楚攜帶年花入境條例,且不知道每日攜帶總重量逾五公斤就需要在關閘口岸接受檢疫。

違帶最高罰十萬

另有居民指,新春期間會選擇在家中擺放蘭花應節,但不清楚攜帶入境的蘭花如未領有當局發出的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會觸犯相關條例,被罰款五千元至十萬元。

許治煒建議當局有必要加強宣傳,特別於出入境位置播放宣傳短片,或以列表方式製作海報張貼當眼處,清晰列明禁止攜帶動植物種類。同時呼籲居民主動了解相關條例,配合出入境檢疫措施。

三日內起訴四人

此外,海關回覆本報稱,本月六日至八日期間,海關於關閘口岸合共查獲四宗攜帶未經檢疫植物入境本澳的個案,查獲植物種類包括蘭花、根莖及折枝植物等,合共一百五十九點九公斤。涉案人士分別為三男一女,年齡介乎廿八至六十四歲,皆為本澳居民。

海關分別以第二/二○一七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第七/二○○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及第四○/二○○四號行政法規《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對有關人士作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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