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千人涉疫犯罪被捕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央廣網二日消息: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一年多來,中國檢方、警方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七千二百餘人、起訴一萬一千二百餘人,其中,全國共查辦妨害傳染病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驗檢疫等妨害疫情防控秩序類案件一百三十五起。
檢警發佈典型案例
繼在去年連續發佈十批五十五個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之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今天聯合發佈新一批五個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據介紹,自去年四月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以來,涉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出不同於疫情爆發初期的新變化、新特點,逐漸轉變為現階段在核酸檢測、出入境檢驗檢疫、冷鏈運輸、流行病學調查等重點環節妨害疫情防控秩序,出現偽造核酸檢測報告、妨害核酸檢測秩序、破壞物流進口檢驗檢疫制度等違法犯罪行為。
此次編發的五起典型案例,就主要集中在核酸檢測領域的犯罪、出入境檢驗檢疫領域的犯罪、疫情流調領域的犯罪等三個方面,具體包括“北京順義王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黑龍江李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上海余某、唐某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案”、“江蘇劉某等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案”和“遼寧林某彬、林某祥妨害公務案”。
在“北京順義王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中,五十一歲男子王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後,在接受流行病學調查和密接排查時謊報、瞞報到多個村莊接送孩子、家庭經營小飯桌、到附近小診所就醫等情況,導致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未能及時全面掌握其活動軌跡並確認密接人員,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目前王某正在隔離治療中,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追訴。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嚴防散發病例傳播擴散,嚴防出現聚集性疫情,是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在新的一年裡依法戰“疫”的發力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拒不配合流調工作,引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風險的,將依法從嚴查處懲治;對於篡改核酸檢測結果的行為,將綜合考慮其主觀目的、行為方式及危害後果,嚴格適用法律,依法分罪分類處理。
增補構成犯罪情形
苗生明說,刑法修正案(十一)補充完善了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情形,增加了拒絕執行政府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運輸疫區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如果未能認真、嚴格遵守,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就可能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