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遺手袋遭本地女私藏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女子早前涉嫌拾獲他人跌於地上的手袋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日前將涉案女子拘捕並起訴,警員起回手袋等贓物。
涉案被捕的本地女子年約三十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居民報案,指其駕駛電單車沿大興街前往渡船街,當抵達渡船街時,發現原放置在電單車腳踏位的手袋失去,於是循之前電單車曾行駛的路段尋找手袋,但遍尋不果,懷疑有人拾獲手袋並據為己有。事主經點算,手袋連袋內財物合共損失約一萬一千五百元。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監控系統,鎖定一名女子為犯案目標。上月二十四日,警員將涉案本地女子截獲拘捕。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在案發當日拾獲手袋後,便帶回家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