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警查個資流程加強監察
【本報消息】就有司法警察局刑偵人員被廉署揭發涉嫌不法查閱市民出入境資料的案件。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在立法會口質大會上表示,司警局已即時檢視相關流程,並作出優化,例如將專用電腦設於獨立空間,加裝門禁和獨立監控;專責主管的監察形式亦由抽樣檢查改為全面檢查,有權審批申請的人員職級亦已經提高。
立法會昨續舉行口頭質詢大會。議員蘇嘉豪就糾正警隊監察機制,嚴防濫權偷窺私隱提出口頭質詢。蘇表示,警方不法查閱資料的行徑涉及濫用職權,嚴重侵犯市民的私人生活,公眾擔憂有關案件僅屬冰山一角,質詢政府會否全面排查過往警方的查閱紀錄,並建立長遠機制授權廉署或其他外部機關恆常派員監察,以確保在警權不斷擴張的同時,依然能嚴格捍衛公眾私隱權。
列席的黃少澤表示,在執法實踐中,因個案偵查需要,即使是懷疑個案,警方都有權依法查閱包括“天眼”錄像或居民出入境紀錄等資料;但由於相關資料涉及個人隱私,為確保人員合法使用,除了法律和外部機構監督外,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都設有相應的內部審批流程及監察機制,定期檢查人員使用有關資料的情況和合法性。事實上,透過有關的內部監察機制,近年來曾主動揭發兩宗相關違法案件。保安當局對這種內部人員非法查閱資料及實施相關犯罪行為的監督工作時刻進行中,自二○一四年以來,涉及利用內部查閱資料犯罪而被捕的警務人員有十七名,其中十五名已被撤職,反映當局懲處也絕不手軟。
黃少澤指出,未來亦將會引入更多合法的科技監察手段,進一步提升內部監察能力和效果。蘇嘉豪追問如何加強對查閱市民資料的監督審查?若涉及主管級人士的不法行為,內部監察機制為何?黃少澤表示,警隊能夠查閱相關共同帳戶的人為數非常少,同時能清晰辨別查閱者身份,且全程也在監控下查閱,強調不是任何人都可隨意查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