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會規管網絡內容嗎?
問:《網絡安全法》(簡稱“網安法”)已於二○二○年生效,該法會否對我的生活構成影響?
答:必須明確指出,“網安法”主要就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及特區政府對網絡安全所負的義務和責任作相關規範,確保這些設施及其使用的網絡不受惡意攻擊或入侵,保障社會和廣大居民的利益,居民的個人電腦並非“網安法”的監管範圍。
同時,根據該法第八條規定,當局只是對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資訊網絡與互聯網之間傳輸的電腦數據資料的流量及特徵作實時檢視,而“網安法”內並無規管網絡內容的條文。因而特區政府不會以網絡安全為由,檢視網絡資訊內容或據此而封鎖任何社交網站,居民繼續享有法律所保障的通訊自由。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網絡安全法》的資訊,請參閱司法警察局網頁(www.pj.gov.mo) 《網安與您》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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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