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後向立會提交草案
曾國衛:區議員宣誓將納修法範圍
【中新社香港廿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廿一日表示,區議員理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所指的公職人員,因此決定在今次修訂法例工作中,將區議員宣誓的相關安排納入為修訂範圍。他透露,目前相關法例草案的準備工作正積極進行中,預計農曆新年後會提交立法會審議。
當日,曾國衛在出席香港特區立法會會議時指出,就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條的解釋》(《解釋》)的工作,特區政府現正積極進行相關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目前,計劃循以下方向作出法例修訂,以更清晰反映《解釋》的要求,包括具體的宣誓要求;重新宣誓的安排;監誓人的安排;及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相關的法定程序。
他指出,特區政府聽到立法會以至社會各界的聲音,建議修訂相關法例以規範區議員的宣誓安排。因應各界的意見,特區政府亦即時展開相關研究,並認為區議員理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六條所指的公職人員,因此決定在今次修訂法例工作中,將區議員宣誓的相關安排納入為修訂範圍。“目前,相關法例草案的準備工作正積極進行中,我們預期在農曆新年後會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