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結合“監控”和“預防”
危險品監管制度明起公開諮詢
特區政府就制訂《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明日起進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新法案以“監控”和“預防”相結合,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的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安全事故的一般制度,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潛在的安全風險及問題。
本報記者 何展衡 高嘉灝 報 道
發佈會昨日上午十時半在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舉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消防局長梁毓森,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白安德、賴東生,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出席。
解決潛在安全風險
黃少澤介紹,環顧世界各地,由於制度缺失、管理不善以及安全意識不足而導致的危險品意外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及公共安全。隨着本澳社會不斷發展,危險品種類日趨繁多,其安全隱患必然隨之增加,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特區政府着手推進完善本澳危險品監管的立法工作,透過制訂《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的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安全事故的一般制度,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潛在的安全風險及問題。 特區政府透過是次公開諮詢,旨在就建立相關監管及預防制度、界定及分類危險品、豁免及排除監管、特定活動和設施場所的專門監管制度、執法和諮詢機關、執行機制和處罰制度等方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居民的意見和建議,藉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案文本,爭取早日啟動立法程序。
期內辦六場諮詢會
諮詢期內將舉辦六場諮詢會,其中三場對象為公共部門、燃料及化工行業、醫療及教育機構等業界代表,另外三場對象為全澳市民;公開諮詢專題網頁將於明日上午九時正式開通。政府期望透過多元渠道,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草案,助力特區政府在構建危險品的監控及預防制度上奠定法制基礎,為澳門締造一個更安全、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將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及消防局網站相關專題頁面,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消防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諮詢文本。
可透過諮詢專題網站、電話八九八九·一六三三、諮詢會現場的意見收集箱,或者以信函(郵寄或親臨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提交)方式,就諮詢文本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諮詢期為明日(二十三日)至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