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重建成住宅需百分百同意
李振宇:工廈活化舉步維艱
【本報消息】議員李振宇表示,本澳現時有約一百一十幢工廈,廠房面積達一百三十萬平方米,在地少人多的澳門,若能充分開發利用,市場潛力巨大。但法律法規限制,工廈活化舉步維艱。政府曾於一一年四月推出“工廈活化措施”,但因措施實施難度高,政策吸引力不大,如要將整幢工廈拆除重建成住宅需要百分百業權人同意、需要將三成土地面積用作社會設施等,導致措施效果未達預期。在以試驗形式實施的三年間,政府僅收到十五宗申請,當中只有兩宗申請獲得批准。
檢討修法需時
李振宇指出,總體規劃提出工業升級轉型計劃,但若不檢討修訂現有法律法規,有關設想或難以實現。因此提出書面質詢,為配合總體規劃提出的工業升級轉型計劃,當局會否檢討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為工廈活化政策鬆綁的同時,亦有助於相關計劃的具體落實和實現?有關修法計劃和修法進程如何?鑒於檢討修法需時,在當局職能範圍及現有法律法規規範內,當局未來有何措施以配合社會對活化工廈提出的構想,讓工廈更好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