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國神社內燒“東條英機牌位”
兩港人被日裁定有罪
【本報綜合報道】據環球網十七日消:日本共同社十七日最新報道稱,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十五日進行上訴審理,駁回為抗議南京大屠殺而進入東京都千代田區靖國神社、被控擅闖建築物罪的中國籍被告郭紹傑(五十七歲)和嚴敏華(廿八歲)的上訴裁決,維持了一審和二審的緩期執行有罪判決結果。
籲勿忘南京大屠殺
共同社稱,判決顯示,上述兩位被告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闖入靖國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的用地內。郭紹傑展開寫着“勿忘南京大屠殺”等內容的橫幅,燃燒類似牌位的物品;嚴敏華則用智能手機對該行為拍攝。當時媒體報道稱,他焚燒的是“東條英機牌位”。
共同社,兩人辯護方稱,進入靖國神社有正當理由、主張無罪。但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稱,“管理權者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不能允許”,判處郭紹傑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三年;判處嚴敏華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三年。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支持該判決。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包括NHK、共同社在內的日本媒體發佈消息稱,當天上午,有中國公民在日本靖國神社門前燃燒“報紙”。共同社當時援引東京警視廳消息稱,涉事的人為一男一女。當時現場畫面顯示,該中國男子火燒象徵戰犯東條英機的紙制“牌位”,手持“勿忘南京大屠殺”標語大喊“打倒軍國主義、勿忘南京大屠殺、日本政府必須道歉。”
共同社援引東京警視廳消息稱,男子因“侵入建築物”的嫌疑被警方逮捕,同行女子仍在接受警方詢問。相關搜查人士稱,男女二人都是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