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倫偉倡強制監管升降機
【本報消息】議員林倫偉表示,日前再有居民乘搭天橋扶手電梯時跌倒,受到嚴重傷害需送院治理。本澳近年不時出現扶手電梯及電梯意外,雖然工務局於一三年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處理監管電梯問題,但由於只屬指引性質,沒有強制約束力,不少扶手電梯及電梯都沒有跟從《指引》處理,因此出現各種問題。
即使政府有抽檢升降設備,但工務局抽檢的對象集中在政府及公共設施,及持有安全證明的升降設施,難以了解真實的情況。
林倫偉稱,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機電工程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運作的監管機制是否適切有效,發現九成自動梯無配備最新安全裝置,將調查機電署監管機制。
政府今年有計劃立法監管升降設備運作,當局應在立法前掌握更多數據,開展全澳升降設備的大型排查工作,更準確掌握目前有關設備的安全情況,才能針對澳門扶手電梯及電梯的現況,展開針對性立法。
他提出書面質詢,問當局為真實反映全澳升降設備的安全狀況,如何完善抽檢機制,以作出針對性監管? 此外,當局會否在《升降設備安全責任及處罰制度》立法前,對全澳升降設備作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