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公屋甩磚政府難卸責
促當局決心改善公共工程質量差陋習
【本報消息】近日,湖畔大廈、石排灣業興大廈走廊等公共地方再度出現大面積“甩磚”,影響公共安全。立法議員李靜儀表示,相關經屋項目由政府負責興建,房屋局因持有單位,故亦是大廈“小業主”身份,不能置身事外,對於尤其維護大廈設施和居民人身安全的事務,更必須參與其中,協助解決問題。
承擔責任解決問題
李靜儀表示,湖畔大廈、業興大廈均屬經屋項目,由政府負責興建,大廈落成才幾年;業主入伙不久後已反映大廈公共地方不斷出現“甩磚”情況,雖然曾修補,但每逢冬季天氣寒冷問題又再發生。此外,亦有不少單位曾出現水管滲漏等問題。這些問題不排除是設計、採購物料、施工不恰當等引致,有關負責設計及承建的公司難卸其責,政府亦有監管責任。
房屋局現時以樓宇保固期屆滿為由,認為業主須承擔大廈共同部分的維修責任;持兩成份額的房屋局早前於湖畔大廈第五座業主大會上對維修大廈牆磚方案投棄權票,“卸責”表現備受小業主批評。走廊等公共地方大面積“甩磚”,不但影響住戶出入,亦涉及安全問題,既然小修小補不能解決問題,當局有需要承擔起其應有責任,推出可行方案,推動和協助小業主妥善解決“甩磚”問題,以免問題一再發生。
設計出錯追責懲處
李靜儀認為,事件亦表明政府須痛下決心改善公共工程及大型基建質量不過關的陋習。近年在建設部門的努力下,公共工程延期、超支的問題有所改善,但工程質量的問題仍然十分令人頭痛,當中,政府不但須監督承建商按期、保質施工,對於設計公司方面,亦須訂定明晰的責任和懲處要求,以減少出現設計不當、漏則改則而令工期延長、質量出現問題,甚至日後需要另花公帑修改設計或補漏,造成巨大社會成本。
她指出,有公共工程承判商曾向她反映,施工時跟足設計圖則和要求去做,但因設計錯誤和缺陷而需要不斷修改項目及更換物料,導致延期、超支及質量不合格等問題發生。故政府須完善公共工程招標、批給、施工監管整個機制,並須對每一環節訂定明晰的責任和懲處要求,從而提升工程執行績效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