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縱火疑犯潛逃海外
馬鞍山燒人案警拘兩人
【中新社香港十五日電】香港警方十五日見記者時通報,警方十四日以“協助罪犯”罪拘捕兩名男子,他們涉嫌協助前年在馬鞍山縱火燒人的疑犯及其一名同黨潛逃海外。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正值“修例風波”期間的香港,有暴徒在港鐵馬鞍山站等處打砸破壞。當日,一名五十七歲李姓男子在馬鞍山廣場對開行人天橋上,與黑衣示威者理論,期間被一名黑衣人潑淋不明液體並點火,導致嚴重燒傷,一度危殆。
警方在記者會上指出,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有人在馬鞍山一行人天橋上向持不同政見的人士縱火,導致一名受害人嚴重燒傷。經深入調查後,警方鎖定兩名涉案男子,年齡分別為十七歲及廿五歲。警方發現,兩人於二○一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已乘搭飛機潛逃海外,現正通緝該兩名疑犯。調查亦顯示,兩名被通緝男子的離港機票由另外兩名男子購買,因此,警方十四日於柴灣和元朗以“協助罪犯”罪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年齡分別為六十歲和三十九歲,兩人分別報稱司機和日語教師。
警方透露,過去一段時間,警方積極調查相關案件。其中,港鐵馬鞍山站刑毀案和天橋上發生的衝突,由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今共拘捕十八人,包括十四男四女,年齡介乎十六至六十歲,他們分別報稱學生、文員、地盤工人等,涉暴動、串謀刑事毀壞、公衆行為不檢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