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錢黨巨額詐騙脫罪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一宗換錢黨詐騙案。被告於初級法院的供詞否認指控,辯稱只協助他人遊說受害人匯款,不知當中存在詐騙。經合議庭經審議後,對被告是否知悉詐騙行為存有疑問,裁定其一項巨額詐騙罪不成立。
被告姓張,男,缺席庭審,涉一項巨額詐騙罪。法官宣判時指出,張某否認指控,其於供詞中表示,是按照一名叫“平哥”的人遊說受害人匯款,不知當中存在詐騙。由於法庭未能找到“平哥”,在張某與“平哥”的手機對話中,只有數人懷疑“平哥”的過數有問題。因此未能證實張某知道“平哥”的犯罪手法,即在他人過數到其帳戶後,拒絕轉回款項。同時未能證實張某聯同他人詐騙受害人,裁定其一項巨額詐騙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