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千三傾卸電子卡 設三入三出新地磅
建廢周日起分類收費
【本報消息】為配合《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在周日(十七日)起正式實施。環保局表示,已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出入口加設一套“三入三出”的新地磅,專門對進入堆填區的車輛秤重及收費。局方現已批出逾千三張“傾卸許可”電子卡,佔平日到堆填區傾卸車輛九成以上,呼籲有需要的車主盡快申請。
地磅靈活應對營運
環保局昨日下午三時邀請傳媒到訪建築廢料堆填區,參觀上述制度收費流程。
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受訪表示,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出入口位置加設的一套“三入三出”的新地磅,專門對進入堆填區的車輛進行秤重及收費工作。該六台地磅可獨立運作並隨時更改出入模式,靈活應對日常的營運、維護等情況。
拍卡讀取物料類別
他說,運載建築廢料以作傾卸的車輛須事先獲得由環保局發出的“傾卸許可”方可進入堆填區。車輛進入堆填區時會先在地磅入口前停穩,車斗的遮蓋物需要捲起,以便地磅系統的操作人員檢查進場物料情況,判別屬哪一類物料。系統識別車牌後自動起杆,車輛駛入地磅停穩進行秤重。司機在拍卡機“出入拍卡”位置上拍“傾卸許可”電子卡,系統獲取貨車車牌、重量、所載物料的類別,時間等信息後在LED屏幕上顯示,其後起杆,車輛駛離地磅進入堆填區,並在指定區域傾倒。
不符申報更改卸費
各傾倒區內的檢查人員會核實所傾卸的建築廢料類別,倘若發現傾倒的廢料並非所申報的物料,或混有可燃物料,檢查人員會拍照記錄,並將檢查結果通知車輛司機及將有關照片傳回地磅系統,以供系統內的操作人員更改廢料類別,從而更改相應的傾卸費。如發現混有可燃物料,會要求車輛司機將有關物料運往垃圾焚化中心處理。在完成傾卸後,車輛再經堆填區出口地磅秤重及拍卡離場。
車過磅卅至四十秒
陳國浩表示,每部車過磅時間約三十至四十秒,所有進出車輛皆以合理時間、速度完成有關程序。局方會持續與業界尤其運輸業界溝通交流,聽取意見,藉以優化有關工作。
他並指,局方至今收到一千三百三十二宗“傾卸許可”電子卡申請,當中一千三百二十四張已獲批,一千一百五十張已被領取。局方已向未領取電子卡的申請人發訊息,提醒盡快提取,以便在法規實施後憑卡進場。上述申請宗數已佔過往傾卸車輛逾九成,呼籲有需要車主盡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