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兩年 禁駕年半
男銷售員醉駕撞欄判囚七月
【本報消息】男子涉嫌酒後駕駛,期間不勝酒力,所駕車輛失控撞向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側邊石護欄,警員到場發現該名男子身帶酒氣。有人承認醉駕,經酒精檢測結果為一點四四克。
加控彎角沒減速
涉事男司機姓余,三十多歲,本地居民,報稱銷售員。治安警表示,本月七日晚上十時半,當局接報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發生一宗交通意外,隨即派員到場,發現一輛輕型汽車停在車道上,左方路沿石護欄有損毀。查問下,警員發現有人身帶酒氣,經檢測結果為一點四四克。余某承認較早前曾飲酒,之後駕駛車輛回家,但不勝酒力,失控撞向護欄。
經法院裁定,判其七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一年半。另外,治安警亦加控余某《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二條減速,第五款沒有在“彎角、十字形交叉路口、T字形交叉路口、圓形地、駝峰路及其他能見度不足的地點”減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