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北海出台四十條惠台措施
台胞可獨資提供養老服務
【中新社廣西北海十一日電】廣西北海市台辦主任張永軍今日介紹,該市最近出台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北海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北海四十條”),明確台胞可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養老設施運營和提供養老服務。鼓勵符合條件具有資質的台灣養老、醫療機構在北海發展。
落實國家惠台政策
張永軍介紹,“北海四十條”共五個部分,四十條措施,為台灣同胞在北海投資發展、創業就業、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享有當地居民同等待遇提供政策保障。“北海四十條”為落實國家“卅一條措施”、“廣西八十條措施”等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更加注重加強制度保障。
張永軍表示,“北海四十條”根據北海發展需要和台灣優勢產業,制定多條措施鼓勵台企台胞發揮優勢,參與合作,融合發展。如第十二條,結合北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政策、區位、文化優勢和發展需要,積極引入台灣康養優勢產業。
加大力度引台人才
張永軍介紹,“北海四十條”加大了對台灣人才的吸引力度,在多條措施中明確同等適用的政策措施。如對台灣高層次人才來北海,銜接《北海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為台胞同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在項目立項及獎補、子女入學、職稱評定、就醫等方面給予相關優待。
張永軍表示,近年來,北海市與台灣的經貿文化交流合作不斷深入,一批台資企業在北海市不斷發展壯大,北海台資項目合同投資金額連續三年突破二十億元人民幣,台胞台商安居樂業,信心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