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廿三萬助十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近日撥款二十三萬元,襄助十個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何炳梅,女,五十一歲,居菜園涌北街。申請人與女兒均沒有工作,每月日常開支約八千元,現靠一千多元的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蕭金源,男,五十五歲,居漁翁街。申請人前年經醫生評估後可以工作,但因疫情關係至今仍失業。申請援助主要用作與女兒的生活開支,以及在醫院接受手術的費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陳昌港,男,四十七歲,居關閘馬路。申請人太太於二○一五年確診惡疾,經治療後有好轉,後又患上另一頑疾,失去自理能力,經常入院接受治療。申請人失業後專心照顧妻子,沒有工作,積蓄已所餘無幾,現靠政府援助及兒子的工資過活,但需支付七千多元屋租。尚有一名兒子在讀小學。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梁燦輝,男,六十六歲,居氹仔。申請人患有先天性左腳傷殘,行動不便,不能工作,與女兒同住社屋。一家收入主要依靠政府援助,現時物價高企,感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黎智烽,男,四十四歲,居慕拉士。申請人容易緊張,需要接受治療。前年二月辭職後至今未有工作,現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蘇美麗,女,五十六歲,居青洲。申請人丈夫去年中風,半身癱瘓及不能說話,申請人亦因病未能工作,並要供養三名子女。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紀亞飛,女,四十八歲,居白鴿巢。申請人丈夫去年腦溢血,家中經濟支柱頓失,申請人只從事兼職工作,收入不高。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八、申請人葉浩榮,男,二十五歲,居台山。申請人前年患病,於內地醫院接受治療花費約三十萬元。申請人的病情無法承擔粗重工作,家中沒收入來源,且有不少負債。現時面對的最大問題為日常開支和屋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余國如,女,四十九歲,居大堂區。申請人三年前因病辭去工作,一直依靠母親照顧,在內地醫院接受治療花費約三十萬元。申請人現於澳門接受治療,積蓄已盡傾,急需金錢租屋。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尹瑞雲,女,八十四歲,居於台山。申請人女兒身患重疾,身體非常虛弱。申請人與女兒及孫子居於社屋,靠政府援助維生。申請人尚有兩名孫女,但各有家庭未能提供太多照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