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冀邢台南宮市入境須醫觀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今日中午十二時起曾到河北省邢台市之南宮市的人士入境須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因應河北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今日中午十二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河北省邢台市之南宮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邢台市之南宮市。
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勝利街道、南彩鎮或仁和鎮。
遼寧省:大連市全市,瀋陽全市;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