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作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今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條例”實施後,深圳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同時要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在貨架或者櫃檯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提示標識,包括兒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飲料標識、每日添加糖攝入限量標識、長期過量攝入添加糖健康提示標識等。
近日,深圳大學公衛學院張明等對卅九項研究進行的Meta分析顯示,多喝加糖或人工甜味劑飲料,與肥胖、糖尿病、高血壓和全因死亡風險增加有關。
研究顯示,每多喝一杯二百五十毫升的加糖或人工甜味劑的飲料,就會相應增加百分之十二至廿一的肥胖風險;增加百分之十五至十九的Ⅱ型糖尿病風險;增加百分之八至十的高血壓風險;增加百分之四至六的全因死亡風險。
加糖或人工甜味劑的飲料除了帶來肥胖、糖尿病、高血壓外,之前一項納入十萬名參與者的法國研究還發現,每天飲用一百毫升含糖飲料,就會增加一成八的癌症風險,二成三的乳腺癌風險。
深圳設立明確的法規提示碳酸飲料存在健康風險做法在內地尚屬首次,充分表現出先行示範區的創新性和行動力。這一為民眾健康着想的好做法,是否也值得澳門借鏡?
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