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決心能力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港府:依法維護國安無畏無懼
【中新社香港七日電】對於有海外政府官員和政客就個別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捕作出以偏概全和失實的言論,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七日回應表示,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特區政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盡責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無畏無懼。
無人能夠凌駕法律
“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我們感到震驚。”發言人說,香港對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發言人指出,與一些海外評論者的指控剛剛相反,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罰。與此同時,香港國安法有特定條文,保障市民在香港基本法及國際有關人權的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下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該法律亦體現了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這些特點使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眾多海外評論者妄語詆譭香港國安法,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只會暴露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的偏見。”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旨在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政見上的多元與試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存在清晰的界線,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這種歹毒的圖謀。
譴責外國勢力干預
發言人指出,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由前年六月起困擾市民多月的街頭暴力已經大為消減,社會恢復穩定。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罪犯亦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被繩之於法。對香港的繁榮以及本地和外國企業在香港的商業活動而言,穩定的環境均極為重要。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有堅定決心、毅力和能力執行香港國安法,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特區政府無懼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脅,亦會毫不猶豫譴責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或境外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