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設強制登記納入規管保障食安
食品網商須有實體店
【本報消息】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柯嵐回覆議員李靜儀書質食品生產場所強制登記制度時表示,因應近年網購店、外賣店快速發展,為回應社會強化管理加工處理食品場所食安的訴求,計劃透過訂定兼具適宜和操作的強制登記制度,將未受現有牌照制度規範的場所納入管理體系。
柯嵐稱,強制登記制度要求場所必須有“實體店”,不可設於作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以消除家居自製食品經營方式的安全隱患。符合前提條件的商戶登記後,須將獲發的登記證明文件張貼於店內,在互聯網宣傳時亦需將登記資料上載於宣傳平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制度還會訂定場所及其設施設備保障食品安全及衛生的基本條件,市政署亦會派員巡查抽檢。違反強制登記制度的商戶將依法受罰。政府完成法規草案後將適時向業界及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