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文學作品選演藝評論選徵稿
【本報消息】文化局訊:為總結過去兩年的文學創作成果,保存澳門文學資料,以推動澳門文學發展,及為總結過去三年演藝評論創作成果及保存資料,以推動澳門演藝事業發展,澳門基金會、文化局再度聯合出版《澳門文學作品選》及《澳門演藝評論選》。現公開徵集一九至二○年間發表的澳門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一八至二○年間發表的澳門演藝評論文章,歡迎有興趣的澳門作者於本月四日至二月十日期間遞交作品。
文學作品選將邀請本澳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編選,以精選為原則,選編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由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撰寫,並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發表之中文作品,文體包括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或任何公開比賽的獲獎作品。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種類別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並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
評論選分“澳門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兩部分。“澳門作者卷”選編範圍為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年十二月卅一日期間,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證的澳門居民)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一八至二○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藝團在澳門的演出。“外地作者卷”選編範圍為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年十二月卅一日期間,非澳門作者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一八至二○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
“澳門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作品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評論選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但內容涉及澳門藝團在澳門演出之評論作品獲優先考慮。
有興趣的作者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相關表格,亦可於澳門基金會研究所(南灣時代商業中心十三樓)、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及澳門筆會(慕拉士大馬路二一八A號澳門日報大樓十一樓C座)索取。投稿時將填妥的投稿資料表、聲明書,連同作品的原刊稿電子檔案(Word檔,內文須註明刊物名稱、版面、出版地、發表日期或評論場次等相關資料)及原刊稿副本,於二月十日前郵寄或送交至澳門筆會,或電郵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資料不全、不確或非原刊稿恕不受理。提交資料的封面或電郵標題請註明“《2019-2020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徵稿” 、“《2018-2020年度澳門演藝評論選》徵稿”,以及投稿類別。
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七二 · ○一五○澳門筆會張小姐,或八七九七 · 八五一七澳門基金會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