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冀首季募民防志願者
【本報消息】議員何潤生書面質詢志願者管理制度。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警察總局負責志願者管理事務,目前正制定計劃,包括培訓及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爭取今年首季招募志願者,並為其安排合適的培訓課程。
保安司司長辦主任張玉英表示,警察總局正籌備招募及培訓等規劃,招募志願者時會安排合適的培訓課程,使其具備條件協助民防宣傳,同時考慮志願者具有的技能,以便安排他們參與力所能及的志願協防行動。
建民防聯絡機制
警察總局還考慮與大型清障器械的團體或組織建立民防聯絡機制,建立更緊密的聯繫和交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及支援災後的清障工作。透過民防志願者、民防架構義工,以及建立民防聯絡機制,更有效地發揮不同資源的力量,為災後復原作更好統籌。
張玉英稱,《民防法律制度》明確規定,民防志願者屬民防輔助參與者,其職能是負責本澳的災前宣傳和災後復原,故與一般的民間志願者和義工團體的性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