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計劃出售駐港總領館房產
華:需獲中方書面答覆同意
【中新社北京三十日電】針對有報道稱美國政府出售美駐港總領館房產未果,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三十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就此回應指出,鑒於美方對外國駐美國使領館房地產管理規定,根據對等原則,美方必須相應提前向中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詳細信息。
有記者提問,美國政府原本計劃出售美駐港總領館的房產,但計劃未能達成,因為需要得到中方的事前同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汪文斌回應指出,鑒於美方對外國駐美國使領館房地產管理規定,根據對等原則,中方要求美駐華使領館包括駐香港總領館在租賃、購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獲得或處置房地產,以及實施館舍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工程時,也必須相應提前向中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詳細信息。在得到中方書面答覆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