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修法
8月4日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經屋法”修訂案。未來經屋分配將由現時的分組排序改為計分排序。售價將根據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由行政長官訂定。轉售時必須以最初購買價售予房屋局,不再流入私人市場。家團代表年齡維持十八歲,個人申請下限改為廿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