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發泡膠 迎接環保新年
澳門政府在全球疫情持續下,不單需要推出兩輪消費補貼計劃,望能令市場經濟盡快復甦;推動特區環保工作的進程中,也沒有鬆懈或停下腳步,值得市民稱讚。
繼於二○一九年八月公佈並於同年十一月十八日實施的第16/2019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以及其後公佈的第14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要求零售業向顧客所提供的膠袋需收費後,在二○二○年臨近尾聲,行政長官於十一月底頒佈第22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進口及轉運一次性發泡膠餐具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於此一批示中,“一次性發泡膠餐具”包括有三種:(一)發泡膠製之一次性餐盒;(二)發泡膠製之一次性餐碗及餐杯;以及(三)發泡膠製之一次性餐碟。批示中所指“進口”,根據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二條(五),“進口”指的是除轉運方式運入的物品外,將來自外地的貨物運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的情況;根據同一部法律第二條(七),”轉運”則是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轉站,將貨物運經此地再到達下一個目的地的情況。上述行政長官批示將於二○二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即自明年開始,本澳商戶不可再進口或轉運任何上述的發泡膠餐具。
本期博企與生產及製作一次性環保餐具的本澳中小企之間的相互積極合作,正反映出澳門大小企業對於環保理念的支持及主動配合,是廣大市民及特區政府樂見之事。環保問題一直受到全球關注,不論是各國各地政府還是大小企業都應加以重視。發泡膠完全分解所需時間達一萬年之久,對環境所造成的破壞非同小可。禁用發泡膠餐具作為一個全球大趨勢,澳門特區政府於此時推出此一批示,絕對是合時宜且得民心。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究會研習團隊 林之雅